一、教职工接到退休文件后,须到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登记个人相关信息资料,同时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(备案)。
二、离退休教职工退休后,须持本人退休文件(复印件)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领取手续。另外,准备一寸照片1张用于办理《退休证》(学校人事处)。
三、退休教职工异地安置,须通过学校人事处报请省社保中心审批。
四、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,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审核后,省社会保障局每月15日左右打入个人社保卡。
五、离退休教职工的门诊医药费由省医保中心每季度核发至个人社保卡。
六、离休教职工生病住院,须到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开具证明;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,须通知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,以便我们关心帮助和看望慰问。
七、省外看病或住院必须提前到甘肃省医疗保健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,就可以在省外就医医院进行报销有关医疗费用。